非典型就業

針對台北市議員的對喜憨兒薪資過低的質疑,喜憨兒基金會公佈收支大項在網站上(點右圖)。分類項目很粗,只能看出來基金會收入主要是靠『販賣庇護產品』(49.9%),但是在支出上卻是以『籌設或接受政府委託經營身心障礙教養或訓練業務』(31.6%)和『從事身心障礙社區化服務事業』(36.6%)為大宗,『學員獎勵金和生活津貼』只佔了6.2%。

不過,就像torrent所質疑的,由於基金會到現在還沒有公布帳目,因此對於實際經費流動的情況,外人實在很難單從基金會公佈的幾個表格,或者新聞裡頭議員公布的數字就瞭解全貌。不過,從新聞裡面看到,財務報表,基金會是有的,只是沒放在網站上而已。

只是我比較好奇的是,像喜憨兒基金會這樣的單位,它的內部訊息需要對社會大眾透明到什麼程度?

在這幾個表格我們的確可以知道憨兒所拿的時薪66元其實並非『薪資』,而是『獎勵金』,這或許是因為基金會所提供的是『庇護性就業』而非『支持性就業』有關吧。也因此,timo跟ROACH的『對話』雖然看起來精彩,但其實是根本對不上話的。因為在ROACH的想法(應該也是基金會的邏輯)裡
庇護性就業的主要目的,是要增進工作技能,為轉往一般職場做準備。理論上,這應該是暫時性、階段性的。「學習」,是庇護性就業的重要任務。能適應未來的職場,才是學習的目標。
所以哪種『多少薪水曾能夠養活一個喜憨兒?』之類的問題,對基金會來說,根本不是問題。那是『支持性就業』的老闆要去面對的問題,他才需要考慮基本薪資,我給的是獎勵金。

類似像『庇護性就業』這種『非典型就業』,其實是越來越多了。高職美容科學生到跟學校簽約的美容院上班,領一個月五千的實習金;畢業役男到公司或研究機構服國防役,領比正常薪資少的薪水;大學研究生擔任系上原先外包的清潔工作,領一個月五千的研究津貼。這些勞動,都是非典型就業,但是用來正當化這些勞動的說法,卻是一個比一個動聽。然而,這些非典型就業的勞動狀況,到底能不能被評論質疑呢?尤其是,面對一個具道德意義的福利機構時,可以質疑到什麼地步?

這些疑問,一時之間,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更何況,torrent問的那個真正攸關『庇護性就業』是否有用的關鍵問題:
在一般勞動市場就業的喜憨兒,他們怎麼了?誰有做調查?喜憨兒基金會有沒有呢?
在這時候恐怕沒人關心,也無人能答。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對喜憨兒的問題不甚了解,但是我認為不能因為「道德」問題救掩蓋一切。換句話說,不能說喜憨兒基金會具有道德色彩,就不去質疑他對於基金會金費運用可能發生的問題。
就我看喜憨兒基金會的收入與支出的情況來看,有許多支出的項目看起來不甚清楚,這些支出的項目是作什麼用的,其中有些支出項目占了基金會收入的絕大部分,基金會有義務要公佈這些錢用到哪裡去了。
我會這樣說,主要是因為喜憨兒基金會收入,有部分來自民眾捐款,另外如果是因為餐廳收入,在某程度上不可視為是私人收入,因為我們會進入喜憨兒餐廳去吃飯,可能很多人是基於愛心、協助社會弱勢的心裡,就這點來看,只要外界有質疑,基金會就要說明,不可以老是用道德這兩個字來掩飾。畢竟,基金會不是私人公司,他們在繳稅以及其他方面,都享有比其他公司更多優惠。

kuow
豬小草 said…
tiffany:

兩百塊的鹹酥雞?很油耶...你確定傳道不是在害你?

KUOW:

我也是看了ROACH的好幾篇文章,才對於『庇護性就業』有一點點瞭解。我當然知道基金會的運作是很困難的,基金會也並沒有直接用『道德』來拒絕公布帳目,只是它公布在網路上的帳目實在是太過簡陋了,根本沒有辦法回答很多人心裡對於『營業額與盈餘之間大幅落差』的疑惑。

我會有關於『道德能否被評論』的疑惑,純粹只是有時候對某些人來說,例如ROACH,似乎任何對第一線工作者的質疑、評論,甚至建議,都是對工作者很大的侮辱或誤解一樣。那種感覺實在很糟。
豬小草 said…
嗯,『侮辱』這個詞的確是用太重的,劃掉(可惜我不能改舊留言哩)。只是,你真要我指出是哪一段,恐怕我還指不出來呢。

應該這樣說吧,我的確是從你的說明裡頭才知道什麼是庇護商店,我也知道你是在說明庇護性工作跟一般工作的不同。不過,或許是因為看你跟TIMO、JUDIE一來一往的次數多了吧,總覺得你們說話的火氣越來越大,而且彼此在字裡行間酸人的次數也越來越多。講老實話,我是看的挺難過的。因為如果大家對話那麼久,但是卻越來越糟糕的話,那不是一件讓人很氣餒的事嗎?

畢竟我老是覺得,如果連那麼愛講話的ROACH和TIMO都不能夠因為常常吵架而更知道對方的想法的話,那那些習慣把話悶在心裡、卻又習於不同思維邏輯的工作者和研究者(?),又該怎麼對話?
Anonymous said…
小草,其實最早我也就是指出在看這件事時看到的矛盾及心中的想法。我說的矛盾的意思是,在談這件事時,其實是至少有兩種相反的邏輯混進來,卻又互相解釋,這對我來說是個困擾。

例如,我認為,輔導就業(我不管是過渡期間的庇護性工場或是後來的就業場所)的政策本身就是在資本的邏輯下產生,意思就是:他們要有工作能力,工作,才有資格有收入(不然為什麼不是直接拿錢,而要用工作去換?)

如果接受了輔導就業,那麼,接下去的基本工資,勞動力對價等等問題,似乎就無法避免地要進入資本的邏輯計算。

但是,實況看到的是,當他們選擇了資本主義邏輯的方案(輔導就業)去做,卻在面對用資本的邏輯的質疑(薪資,公開帳目)的時候,有時候資本(例如說喜憨兒產能較低)有時候又不是資本(因為那不是僱用,那是社會福利,那是訓練,那是獎勵金等)。

這也就是我在judie那裡一開始說的矛盾與錯亂。因為我反對用資本的邏輯做社福,不然,在那邊提到的那些問題都會一一面對,最後可能連做社福的基本立場都沒有。但要在資本社會做社福,又很難閃避這回事。

我提出這些矛盾,是我自己的困擾,我一直沒有答案,我也只能說,看啊,亂!我只是無法像ROACH那麼絕對,也說不出六十六很高了這種話。

另外,其實實習生(例如教師)或是訓練中(例如空服員)的勞動條件一直是一個問題,明明已經被公司使用,有時候卻還要付學費。我原本有想到這邊去,但後來想想,若是disable,那跟實習/訓練生的想法可能要有不同,就沒有扯到那邊法,但你這樣提,好像又可以一起想。

總之,我還是沒有看到什麼釐清,跟ROACH對話?他說我是自彈自唱,那就自彈自唱吧。他反正還是一會資本(應擴大就業訓練的服務對象,不就是在推廣〔工作才有所得〕?例如說那是獎勵金,也就跟那些實習生的老闆說的話一樣了,就是說他們反正還沒變成該當的勞動力,所以無法獲得該當的〔薪資〕),一會不是資本地在回應,對我是沒有幫助啦,因為,那也就只是呈現出我本來就覺得是的混亂罷了,只是他不覺得這樣會混亂,那還能怎樣?
豬小草 said…
我覺得要看你怎麼定義disable。如果是從『合格勞動力』來定義able與否,那『庇護性勞動』的確跟『實習性勞動』是類似的。而且,實習性勞動也跟庇護性勞動一樣在強調『薪資以外』的東西,例如技能作中學、團隊精神,有的甚至根本不講,直接是一副『工作才能拿教育部補助』的嘴臉。

只是庇護性勞動討論起來比實習性勞動複雜的地方正在於這裡所談的disable不是經濟定義,而是『社會定義』,所以老是得面對歧視、福利、道德,等等。

至於你所談的不用資本邏輯作社福,我想在現階段是越來越難了。畢竟WORKFARE已經成為社會接受的價值了。但我覺得正因為WORKFARE(工作才有福利)已經成為主流價值,因此『勞動條件』更應該談清楚。
豬小草 said…
ROACH:

『獎勵金』不是你說的、不是TIMO用的、,也不是我扯的,是喜憨兒基金會自己寫在所謂的財務報表上的。
Anonymous said…
Timo,

其實你在judie和這裡提出的問題,資本主義的邏輯和輔導就業的關係,也讓我不停的想,但暫時沒啥能力好好處理。

剛剛想到應該和19世紀的英國濟貧法及貧民習藝所有關,正在找裡面的一些資料,以及之後社會福利制度相應的發展,你在英國,或許資料和討論更多吧。
Anonymous said…
Torrent:
社福我實在是不懂,還沒去查資料之前,先隨口把一些資訊丟出來。內人說,據她的記得,是英國(19XX年,年代她忘了)開始發展一種社福的概念,翻成白話文大概是檢討無差別的救濟,而增加了要去判斷一個人〔值不值得被救濟〕,判斷的準據,就是這個等待被救濟者,是否願意付出些什麼(例如去做什麼樣的工作),如果願意,那麼值得。現在的〔有工作有福利〕的概念,相信就是從這個政策承接下來的。(no work no fare,真是讓我不得不想起陳菊說的no work no pay)

另外,剛才細看了一下小草找到的這個粗略的收支項表格,當然是無法看出什麼詳情,但主要的支出項目中,趴數第二高的名目叫『籌設或接受政府委託經營身心障礙教養或訓練業務』倒是讓我停頓了一下。因為一般來說,接受政府委託的話,包括從事的人員的薪資等,都會在一個委託案裡實報實銷,籌設的話,有可能是支出項,但,他們是把籌設跟接受委託一起放在支出,而且佔的趴數極高。

我能想到的,大概是政府現在搞〔自籌比例〕,就是說要接這個委託案,政府只補助(例如)六十趴,剩下的四十趴單位要自籌,才能來接這個案子。但是,即使是這樣,在收入項應該也會有同樣名目的收入才是。而收入項能看到的,只有專案補助,看起來並不是完全可以對應的東西,光這樣看,是有點奇怪。
豬小草 said…
這一期的時報週刊有喜憨兒基金會會長針對『烘焙坊』的收支作部分說明,轉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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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一:時薪六十六元,不能再增加了嗎?這是市議員陳永德最大的質疑。

喜憨兒基金會執行長武庭芳說,領六十六元的喜憨兒,只占所有領時薪喜憨兒的百分之九,其他還有領月薪一、兩萬元的喜憨兒,市議員沒看到,況且時薪都會調整,不是一直都是六十六元。

疑惑二:陳永德不解的是,九十三年喜憨兒產品及活動收入達九千多萬元,為何用在喜憨兒學員的獎勵金及生活津貼只有一千多萬元?

基金會在九十三年的報表中,實際麵包糕點的生產支出達一億多元,而生產收入卻只有八千五百萬元,其中以新竹的落差最大,光生產的虧損,一年就達一千一百多萬元;其次則是高雄部分,一年生產部分虧損近五百萬元;惟一賺錢的只有台北地區,一年生產盈餘九十八萬元。扣掉成本,其實能賺的很有限。

疑惑三:看似受歡迎的喜憨兒麵包糕點,為何還是入不敷出?

武庭芳說,經營庇護商店,人事成本要比一般商店至少高出一倍。在新竹的建中門市,老師教孩子如何結帳,一個老師可以五秒鐘完成的工作,讓孩子慢慢做至少要一分鐘以上,效率差了十二倍。「有時我們也會有衝動要幫他們做,但會一再告訴自己,要給他們機會。」建中店店長蔡舒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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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篇報導雖然說是『深入報導』但是對社會福利政策的問題卻隻字未提,反而是在最後附上知名麵包店老闆的管理建議,實在是讓人錯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