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9410513.post5705216366271476099..comments2023-06-21T20:09:22.075+08:00Comments on Sidewalk | 人行道: 願禰國度降臨豬小草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8258338260708817313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410513.post-13450053881890145992006-11-22T10:00:00.000+08:002006-11-22T10:00:00.000+08:00我是路人甲,見到您短短的幾句話,直覺寫得不錯。
我的教會在這兩種大概的分際中是屬於後者,或許牧者自己...我是路人甲,見到您短短的幾句話,直覺寫得不錯。<br />我的教會在這兩種大概的分際中是屬於後者,或許牧者自己並沒有發現這樣的傾向。常常在講章中提到以色列的復興或是強盛等等等的可能對中東福音廣傳或是局勢的改變諸如此類的說法,關於這方面我言拙,但是我想您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br />每次我聽到這種講章時,心中總是浮出無限的疑問,以色列的復興與強大若是以猶太民和巴勒斯坦民的血為代價,幾百年的血腥殺戮和報復真是神的旨意嗎?我也不懂神的旨意。但我也不明白為何不論長老教會或是國語教派,總是無意識地擁抱某些經文來加以解釋呢?<br />國外有一卷紀錄片,叫forbidden love,長約四十七分鐘,描述信主後的巴勒斯坦民和信主後的猶太民如何在神的愛中擁抱流淚和解,成為彼此的朋友。看過這個紀錄片沒哭的,不多。看過這個紀錄片我也才明白,神的意旨難以甚至無法解釋,遠遠地超越在表面經文的解釋上。沒有愛,經文都是死的。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10513.post-59713588914930229352006-09-20T21:54:00.000+08:002006-09-20T21:54:00.000+08:00狐大:
唉,我只希望我的論文能夠像寫隨筆一樣簡單且一針見血啊。
OJ:
你所說的我都同意,但我...狐大:<br /><br />唉,我只希望我的論文能夠像寫隨筆一樣簡單且一針見血啊。<br /><br />OJ:<br /><br />你所說的我都同意,但我想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我們都知道很多事情「不應該只是」,但偏偏講台上所傳講的就「只是」。這當中,什麼被簡化不講了,就變得十分重要了。<br /><br />至於說到猶太人的建國與復國主義,我的體會不是「能不能對話」;何況需要對話的不是猶太人的建國與復國主義,是長老教會與國語教會。<br /><br />我的體會是台灣教會雖然在表面上有點敵視猶太人,但是在國家問題上,倒是分享了猶太人不同時期的心態;這才是讓我拍案叫絕的地方。<br /><br />也或許,這是我自己找到一個繼續讀舊約的理由吧。豬小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25833826070881731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10513.post-33936167361148340462006-09-20T21:41:00.000+08:002006-09-20T21:41:00.000+08:00原來連結裡,就是《一個猶太人的反省》這本書,本想來推薦一番哩。不過,我覺得,教會從自身的處境來理解聖...原來連結裡,就是《一個猶太人的反省》這本書,本想來推薦一番哩。不過,我覺得,教會從自身的處境來理解聖經,本來就沒有什麼不對。只是,因為信仰是個全面的行動,要講建國,當然更要問自己,究竟要建什麼國。<br /><br />《出埃及記》本來就不應該只是脫殖民建新國,因為那只是前半部。更重要的是回到上帝面前,整頓價值的部份。我到覺得建國/復國主義本身也沒有什麼錯,只是這裡面有很多是經驗與情感的部份,這是我們要小心的。而建國/復國主義,若能建立在和好的上帝國的前提,那麼也是能對話,並且也不至於只有單單暴力與排除。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10513.post-35183089372536371882006-09-20T14:26:00.000+08:002006-09-20T14:26:00.000+08:00真是好文,寫得太好了!簡單的幾行字從提問到批判全都一針見血的包括了!我真是越來越佩服小草哥了!真是好文,寫得太好了!簡單的幾行字從提問到批判全都一針見血的包括了!我真是越來越佩服小草哥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