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莓之聲

一如預期的,學生再次回到廣場集結。那廣場有其歷史意義與難言魔力。而有些熱心的老師朋友也回到廣場,開始教學生唱起像「國際歌」這類的知名歌曲。只是,可不可以請這些朋友。。。

放。手

真的,請放手。

昨天學生讓我感動的地方就是他們自己來,自己問問題,自己戳破薛香川,而我們過去所追求的不就是這個嗎?!放手讓學生創造他們的歷史吧!!

讓學生唱自己的歌!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丟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repeat 副歌


上面這首歌,是一個叫做nelleven的考生寫的,而我以為它表達出此刻許多在廣場上靜坐學生的心聲。一如雅典那所說的
這是我的、也是在場許多學生的第一次,我想很多地方我們都不夠成熟,也不夠周延,但我始終相信我們努力的目標是沒有改變或者偏離的。尤其身為前兩天的決策小組中的一員,更深刻體認到我們有太多不足……可這些不足都沒有讓我們放下。我想不管未來是如何延續,「議題」和「訴求」是不會中斷的!
如果,廣場上註定要有一首歌傳唱開來的話,我希望那是學生自己的歌。

而我們,這些在廣場、在網路、在其他地方關心這場運動的老朋友們,我們該做的,不是下指導棋,不是指指點點,而是幫他們拓深那沒說清楚的地方、傳承那些已經被人淡忘的歷史、整理那散落在網路上的各樣資訊提供他們在靜坐過程中所需要的各樣物資,更重要的,是跟他們站在一起,與他們一起勾著手,扛起我們該負的責任。

他們或許需要長大,但我們更需要成熟。




如果你願意把這首歌轉貼在你的部落格上的話,語法如下:




[相關訊息]

[後記]

judie35提醒我國際歌只是一段小插曲,不宜擴大解釋,我同意,也希望這篇文章不會給人擴大解釋的感覺。又,偶然讀到以下兩位老師(姑隱其名)寫給學生的公開信,讀完,也被老師對學生的愛與支持深深打動。我想這或許代表了許多在廣唱上陪著學生默默靜坐並提供支援的老師們的心聲。

又,要向所有的老師、老朋友說聲抱歉,情緒緊繃時寫出來的文字難免情緒化與簡化,如果因為這樣讓各覺得有斷章取義的嫌疑,還望海涵。畢竟那不是我的原意,我也沒有為這場運動界定任何性質,這兩點還請明察。

昨天看TVBS新聞時,記者訪問一個學生,只見學生略帶發抖地闡明他們的訴求,一旁的小鴨老師則是用著緊張的眼神看著學生。我想,小鴨老師當場可能在演著尷尬的內心戲吧。有趣的是,在訪問過程中,字幕上一直寫著「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可誰都知道這女學生不是范雲。因為真正的范雲被攝影機拍到其時正在帳篷的另一旁看著學生。用一樣緊張支持的眼神。

我很惋惜我沒有辦法親臨現場,我所能得到的訊息,完全來自Y!LIVE、twitter、部落格,如果因為這樣而在訊息與判斷上有所曲解的話,請不吝告知。

謝謝。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學運聯絡人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被警察拖到旁邊毆打!

http://www.wretch.cc/blog/pkc0915/15268948
豬小草 said…
感謝無敵小恩恩的第一手報導,以及傅瑞德老大的免費服務
Anonymous said…
您好.我叫小茶几.心與你們同在.因為一些緣故不能到場....
我覺得.這次的學運就叫:野草苺學運怎樣....?
這首歌很令我感動.一直哭個不停....很貼切的表達了我們7年級的心聲!
若叫"野草莓學運"的話....跟之前的"野百合學運"比起來...
有相呼應的感覺!瞬間變的很可愛....比起當年野百合的純潔與堅持......
野草莓象徵純真與熱情.也呼應了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亦是....象徵著7年級生的覺醒!!!! "我已經睜開眼了"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不知您覺得如何? 也不知那些堅持勇敢純真的朋友們意下如何?
Anonymous said…
對了....我還是小茶几....
其實個人認為....有個學運名更好....
因為更顯的我們是玩真的!!!!
不是一時興起.也不是可以隨便搪塞的!
而且也更有凝聚力的感覺!!!!
希望我也能加入你們....ˊˋ....
很想向你們一樣.加油了.與你們同在!
khaihiok said…
轉貼語法,謝謝!
豬小草 said…
我喜歡wraecca的說明文
豬小草 said…
@小茶几、khaihiok:

大家一起努力!!(握拳)
界安 said…
當政府已經忘記自己存在的目的,當少數人習慣用欺壓榨取的手段剝奪多數人權,就是人民站起來的時候了。
Anonymous said…
這幾天從行政院到自由廣場,每天都去看了幾個小時。

很多「老朋友」就是這樣,靜靜去看,看著青年公民自己建立起場子的次序、形成決策中心、不斷討論該做的、想做的,想辦法應付各種危機。

「老朋友」沒有去主導什麼、捏塑什麼。大部分的老師或學運前輩就是坐在那裏,鼓勵學生自己討論、自己做決定,在大家沮喪的時候私下為學生打打氣,偶爾有幾位老師到前面向大家講話、帶唱歌。

真的,老師們都放手了。大部分的人都很清楚這是青年人的運動,不是中年人的運動。

學生們在很短的時間內被迫成長,而他們表現得很好。和薛香川的對話就是最好的例子。真的很令人感動。

就像當年的野百合學運,有很多中年人被激發出來,和年輕人一樣熱血沸騰,當中總是不乏一些人因為自己的社會身分而得到拿麥克風發言的機會,他們也想參與。只是這樣而已。

這種場子原本就會有各式各樣的事情發生。有人在台前表演,有人在台後做很多工作。這樣說,大家應該明白吧。

若從場上的一些突發事件來斷定這次運動的性質,或是依某些人的社會身分來畫分角色,和媒體的斷章取義有何不同?
豬小草 said…
@judie35:

抱歉,情緒緊繃時寫出來的文字難免情緒化與簡化,如果因為這樣讓你覺得有斷章取義的嫌疑,還望海涵。畢竟那不是我的原意,我也沒有為這場運動界定任何性質,這兩點還請明察。

昨天看TVBS新聞時,記者訪問一個學生,只見學生略帶發抖地闡明他們的訴求,一旁的小鴨老師則是用著緊張的眼神看著學生。我想,小鴨老師當場可能在演著尷尬的內心戲吧。

有趣的是,在訪問過程中,字幕上一直寫著「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可誰都知道這女學生不是范雲。因為真正的范雲被攝影機拍到其時正在帳篷的另一旁看著學生。用一樣緊張支持的眼神。

我很惋惜我沒有辦法親臨現場,我所能得到的訊息,完全來自Y!LIVE、twitter、部落格,如果因為這樣而在訊息與判斷上有所曲解的話,請不吝告知。

謝謝。
Anonymous said…
我做了一個"支持野草莓學運"串連貼紙
http://stickeraction.com/wild_berries
豬小草 said…
PORTNOY這篇很有他的味道,一點點惡趣味的感覺,但我更喜歡學生自己寫的這篇。世界改變了,不是嗎?。

喔,對了,1107那天薛香川與學生之間的對談逐字稿是必看。
豬小草 said…
兩篇關於運動場邊的紀錄。阿線那邊是關於Y!LIVE轉播怎麼開始的,林世煜那篇則是廣場的紀錄
豬小草 said…
關於學生運動,中珮阿本這兩篇是很好的起點。
elma said…
我把歌詞貼到我的無名
我會說是從這轉貼出去的
不好意思
Anonymous said…
豬小草為什麼情緒緊繃呢? 因為感動? 激動? 還是擔心這個運動會怎樣發展?
豬小草 said…
@MEB:

說來話長,還是暫時擱下,先看凱洛的深情記錄吧。
action1106radio said…
請幫助成立野草莓學運應援電台

http://action1106radio.blogspot.com/
我們需要徵求主持群跟3.5g網路卡與帳號

歡迎支持分流
action1106radio said…
忘了留暫用聯絡信箱
indietaiwan@gmail.com

野草莓學運應援電台
豬小草 said…
關於潔癖,可以看看MELSM這個老百合對小草莓的觀察,還有葉蔭聰對台社潔癖的回馬槍

喔,對了,台社聲明在這邊,健筆趙剛的文章也出來了。
Anonymous said…
http://yuyulaw.info/?p=245

野草莓學運的荒謬與可笑
Posted by 元毓 under 法律
就用本篇說說我身為一個法律出身但卻非主流的法律人,怎麼看這場鬧劇吧!

一. 神聖化的學運是可笑的
我的立場我在一開始就講明白。

學運跟一般社會運動本質上沒啥不同,只是組成份子可能略有不同。

假如一個學運的主張,是愚蠢昧於事實的,卻只是因為學生、教授身分使得該活動就神聖不可批判,這才荒謬可笑到令人無法接受。

這次的「野草莓」,參與者似乎處處散發的就是這種自以為高貴的睥睨,真夠噁的。

二. 談談憲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445號,首度明確地將台灣的集會遊行權切成兩部分來探討,在邏輯上以及法律上皆精采之作!雖然內容概念抄襲自美國大法官的看法甚多,但仍然值得鼓掌。

而台灣媒體還是一樣維持「失智」本性,從沒來有談過這個1998年就已經談得很清楚的概念。

當年的大法官一刀將集會遊行問題切成兩大塊:「內容」和「形式」。

大法官表示,集會遊行中群眾主張的「內容」,政府不得干預。
當年的問題就在於政府事前審查群眾遊行主張的內容,凡是「涉嫌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一概不准。
大法官的意見即,民眾高興主張什麼是他們的基本自由權利,政府管不著,也不能管。一旦管了,就是違憲!

但另一方面,民眾用什麼「形式」來進行集會遊行,政府就可以在「保障集會遊行活動之和平進行」與「避免影響民眾之生活安寧」這兩個前提之下進行管制。
比方說,抗議群眾不可以拿土製炸彈出來表達訴求,或者抗議群眾不能主張要到總統府內、軍事基地內遊行主張訴求。
換句話說,集會遊行的手段、地點、時間,政府是可以在基於上述兩的前提之下,去行使公權力的。

這就是為什麼集會遊行的時候,警方可以用拒馬、封鎖線圍出管制區,或擋開不同訴求的群眾。

講大白話,就是政府有權畫出一個區域,你群眾在裡面要說啥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越界。越界我公權力就能進來。

這背後的邏輯說穿了,就是你愛說啥都可以,言論自由的目的就是要讓你有自由把主張說出來,看能不能影響他人或是博得多數人的認同。集會遊行是一種讓「說話音量變大」的有效方式(起碼媒體會去採訪,等於免費上電視廣告宣傳),不過你不能藉由集會遊行來影響他人的自由或權利。

比方,邱毅當年帶頭用宣傳車衝撞司法單位,這就違法犯規了!這已經跟言論自由無關,而是「形式」根本不合法!
所以活該邱毅被關進監牢,這本是該付出的法律責任。

同樣地,那些把陳雲林圍在飯店限制人家人身自由的,或者追打中國記者的,當然都是違法!

這部份我就不贊成我自己的憲法教授–廖元豪老師,最近文章的主張:「把一個基層異議者的抗爭場域,誤當成自強活動或嘉年華式的「慶典」、「儀式」,從而自覺或不自覺地以「秩序」、「裁量」當作衡量集會遊行權的基本標準。」

我認為集會遊行的本質就是一種意見表達方式,不代表透過這個手段就取得某種正當性,可以片面侵害他人權益。民主的本質是你透過這個手段來表達意見讓多數人聽到,但多數人不見得要認同你的意見。當然你更不能影響到其他人的基本人權,包含「拒絕聽你意見的自由」。
因此,在表達形式上為維護他人權益的一些管制舉措當然會應運而生;我無法接受一個失序的社會運動有其正當性說它手段是可接受的。
表達意見的同時,尊重他人聽與不聽以及其他自由的目標,自然會是一種秩序與圭臬的追求。

而這個社會不僅僅存在基層的聲音,富人往往更常淪為民意強姦的對象,這也是廖老師眼界不及之處,但這是題外話了。

順帶一提,大法官還認為偶發性集會遊行的情形,「二日前申請的規定」是違憲的;換言之,偶發性集會遊行根本不存在「許可制」或「報備制」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紅杉軍末期還有部分人堅守在總統府附近搖國旗,不需要申請(偶發性集會的解釋範圍可以很廣的)。

從大法官的邏輯,我們回頭看陳雲林來台馬政府的舉措。

拉出管制區,在陳雲林活動區域要求群眾離開,這都是合乎憲法的。群眾拿汽油彈被逮、攻擊行為被逮,通通都是合憲合法。

群眾拿國旗被阻止,這是違憲的,因為群眾要主張什麼,那個主張內容警察是不可以管的。就算你要拿台灣國國旗(真他媽有這鬼國家的話),警察也是管不了的。所以,你議員、立委跑來作秀,拿的是競選旗幟,警察當然也管不了。
我們的警察一開始跑去管國旗,也是犯規了。

法律面的東西我希望能盡量講得簡單,複雜深入的就先跳過。關於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的界線,基本上就是大法官畫下的那條線,我個人相當欣賞。

接著我們就來看這群不念書的野草莓主張:


三. 邏輯這麼差,台政大水準還真爛啊!
看看野草莓的訴求,怎麼看邏輯怎麼不對,整個也就顯得可笑。

1.主張陳雲林來台有眾多反對聲音同時,請也尊重支持他來台的聲音。更應該要尊重任何國籍的人,踏入中華民國領土均依憲法享有基本的自由權。

警察在陳雲林身邊畫出警戒區,本屬應當。不管你要支持或抗議他,依照大法官解釋445號的邏輯,隨你愛怎麼講都行,但是你不能在實質形式上去影響到別人的自由。

一群人圍住晶華飯店,或者要半路堵人,這都是超越了「單純主張言論」的範圍,我不懂這群野草莓書是唸哪去了?文中半點未提。

2.警察打人、阻止國旗,執行勤務過當,這票裡面有法律人的學生團體,怎麼忘了「法律訴訟」這麼基本的人民權利行使方式?
你們真的那麼正義凜然,那就應該要透過台大、政大的法律服務社,免費為這些你們眼中受到警察欺壓的人,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啊!

告到那些執勤過當的員警降級離職,清理警察素質。

官方網站上不是詳述了一堆警察濫權的故事?那就想辦法去蒐集證據、提起訴訟啊!

你們有法律知識,握有司法武器。你拿著武器不用,也不會反擊,只會透過街頭政治運動來奢望達成目的?社會改造是沒有特效藥的,相信革命、群眾運動的下場就是整個社會都付出龐大的代價,無論是經濟或文化,也不侷限在現在,往往更禍延三代。

該不會陳水扁這個法律人立下的典範太成功,而且還是現在進行式,讓這些法政學生們一個個都群起效尤,不管程序正義、不管法律了吧?

你們是唸法律的耶,還是在學校太混了,忙著跟政黨的外圍學生組織眉來眼去,忙著早早替自己的政治前途鋪路,忘了這些基本必修課程內容吧?

3.要主張修法,那你們的抗議對象應該是立法院,怎麼看都不會是行政院或總統府。

修法單位是立法院,有政治系跟法律系學生組成的團體,不會連這點常識都不知道吧?要修法,請找混吃等死的立委。

立法院離蔣廟不遠,走過去不用20分鐘。不知道方向的話請往台大醫院方向「直直走」就可以了!
反正人也不多,立法院停車場夠坐的。而且還有一些樹蔭,避風擋雨遮陽光,附近尚有好吃的涼麵店跟排骨便當店,處理民生問題也方便。

馬政府愚蠢的「股市跌幅減半」政策、「國安基金護盤」政策以及「減碳」政策,比起警察職權行使過當更是會動搖台灣經濟財政根本的狗屎政策,才是更該被批判的。

因為這三個政策沒有法律責任可以談,了不起就是不痛不癢的政治責任。
警察濫權我前面說過了,就去告死那些爛警察,那是有法律責任的。
法律系的不會連「法律責任」、「政治責任」的內容跟實現手段都搞不清楚吧?

看來還真搞不清楚,野草莓官方網站上,我只看到他們哀怨地嬌喘一聲:「行政院的高官或馬英九沒有正視我們….」,我還熊熊看成是酒店小姐「王董你怎麼這麼久都沒來看人家…..」的照樣造句哩!

你主張修法,那你的「人客恩公」應該是立院「袞袞豬公」吧!

4.端看他們主張內容,是也提到了大法官解釋445號,怎麼就沒講清楚「形式」、「內容」兩個分野呢?
怎麼就只取你們需要的部份來談呢?

現場很多抗議民眾本身也犯規違法了,例如衝撞推倒拒馬的,警察的逮捕當然是合法正當,怎麼你們又不談了?

你們也學「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搞起「一個解釋,兩種主張」的政治手段啊?太賊了吧!

另外你們的主張「…..驚覺集會遊行法當中存有大量不當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規範在,當中的癥結即在於集會遊行法裡面充斥了太多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別開玩笑了,哪部法律沒有「不確定法律概念」的?那我們要法官幹嘛?不就是要處理不確定法律概念如何適用到真實世界?反過來,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存在也是為了讓法官有審判空間。

你們要批判這部份被過度限縮或過度擴張解釋,請公幹眾法官。

要改要修法,請到立法院。

結論:
這個馬政府要拼經濟,有一堆舉措通通施力在錯誤的地方,只會作物理學上的「負功」。我在討論金融風暴的文章裡面也會慢慢提到,從經濟學與法律分析方面怎麼看這些東西。

但是同樣20幾歲的人,我看野草莓一整個就是不念書的可笑笨蛋。
主張的東西膚淺、沒邏輯不談,還搞錯對象、搞錯責任歸屬?

我為我的看法作一個簡單的表述,至於歷史面、政治利益面等一些談起來就冗長、沈重的東西,我也跟親友談過了,這裡就不重複了。
Anonymous said…
台南場在某天晚上也響起了《國際歌》。

當天是為了生祥受邀來台南場。為了幫生祥暖場,我們找了成大台文系大學部兩位學弟充當暖場團,這兩個前一天才被告知、臨危受命的大男生,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暖場團當領唱與伴奏,邀請大家一起唱,他們準備了四首歌:不能免俗的美麗島、we shall overcome、國際歌以及我的未來不是夢。雖然他們並沒有太多的、所謂的運動經驗,不過,選歌準度很不錯。我們有個同學是日籍學生,聽他用日文唱出國際歌,這種經驗也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