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文化園區:建築。更新。BOT

若不是陸君問:
為何一個已經R出去的地方又可以B一次?
我也不知道華山文化園區原來是分成三個區塊分別開發。照2007年的這篇報導
目前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的定位涵蓋創意育成、展演推廣及文化消費等;現階段分三階段三區塊開發,包括「電影實驗場」,提供電影藝術推廣及電影藝術人才培育基地,採OT方式;「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做為結合創意產業消費的未來型體驗經濟的示範園區,這區塊採「租賃、營運、移轉(ROT)」方式對外營運。另外在園區左側辦公樓將採「興建、營運、移轉(BOT)」方式設置「台灣文化創業產業旗艦中心」。
而遠流在2007年拿到的是ROT這塊。我們可以從文建會這張招商用的基地圖片看到這三個區塊的位置與大小,這次要進行BOT的,應該是這張圖中紫色的「影音出版服裝設計」區塊,並且在前天才剛完成第一階段綜合評審,其中又以由邱復生帶領的華山聯盟團隊(年代數位+台開+馬岩松)呼聲最高。

我們可以從三個層次來持續觀察華山的開發。

首先,在建築形式上,馬岩松的建築風格會帶來什麼樣的視覺衝擊?而這帶來另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是,在創意城市的開發或行銷過程中,「建築事務所」所扮演的角色

其次,在產業聚落上,華山是否能達到其原有的目標?畢竟從之前遠流ROT的經驗來看,不但是有著藝術與商業之間的爭議,而且還有著文建會與包商之間的矛盾。我們好像也沒什麼理由可以樂觀的想像華山這次的BOT可以有更好的政策效果(看壞的倒是有)。甚至,很有可能會出現Currid所提到「補助到不用補助的人,用租金趕走有創意的人」。

最後,也許華山BOT案所真正的造福的,仍舊是房地產商人。尤其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後,我們可以預期在華山周邊有更多的都市更新(齊東街的老房子?)與仕紳化(從南村落過來?還是往蘑菇而去?)會慢慢出現。到時候,若華山文化園區並未如預期的做起來的話,那這片園區最後與最大的價值會是什麼?另一個大安森林公園?

Comments

豬小草 said…
一個不太相關,但有趣的新聞是:誠品要開旅館了。科科。
豬小草 said…
沒那麼直接相關,不過阿本這篇關於天母SOGO的文章實在夠犀利。
Anonymous said…
我還蠻喜歡這個寧靜的地方,讓人覺得很不台北;-)原來這地方還有些背後故事,這麼精采^.^ 幫我問候家人~上回匆忙去高雄,只跟K見面喝果汁,希望下次有機會跟你們全家見啦! 來自嘉義的問候MJ
豬小草 said…
結果最後是邱復生輸了?真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