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請你來

【經文】約翰福音十六4-15

16:4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16:5 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裏去,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哪裏去?』
16:6 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
16:7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16: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16: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16: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16:12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譯:不能領會)。
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是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16:14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16:1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正文】

約14-16章,就是耶穌對門徒的臨別贈言。耶穌在離去前把重要的事教導門徒,但門徒卻憂愁地想著自己的事。耶穌說:「我把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憂愁」(約16:6),「這事」,就是指耶穌即將離去,而門徒將會受人逼迫(約15:18-26)。試想假如我們是門徒,我們以為大能的彌賽亞說他要離開我們了,還說我們即將面對許多迫害災難,他安慰我們不要害怕,但是我們是一般人阿,怎麼可能不怕?你離開了,誰保護我們?

耶穌對門徒擔憂的回應是:聖靈的同在。耶穌說:「我不去,保惠師就不會到你們這裡來;我去了,就會差他到你們這裡來」(約15:7)。所以,聖靈的降臨是神永恆計畫的一部份,上帝創造、耶穌救贖、聖靈啟示,這是三位一體真神的奧秘。從耶穌的眼光來看,門徒應該高興,因為他們即將進入另一個階段,那就是聖靈的時代。就是教會的時代、使徒的時代,就是我們這個時代。

耶穌不只一次告訴門徒「雖然要離開,但聖靈會成為你們的幫助」,「我就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教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6-17)。耶穌在這裡似乎用「認識聖靈」作為屬世屬神的一個切分點,認識聖靈的在屬神這邊,不認識的在另一邊。聖靈就是「保惠師」(訓慰者),在希臘文意指「永恆的幫助者、安慰者、教訓者」。Take care of you from body to soul。但瞭解字面意思不代表你就認識聖靈,就好像耶穌說世人不能接受聖靈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看不見」、「也不認識」聖靈。但耶穌說我們一定認識聖靈,因為聖靈常與我們同在,也要在我們裡面。

我們是屬神的嗎?我們認識聖靈嗎?我的朋友,聖靈居住在你的心裡面嗎?聖靈常與你同在嗎?如果他不與你同在你怎麼認識他?如果你不認識他,你怎麼會是屬神的人?如果你不認識他,你怎麼知道他會成為你危難的幫助、痛苦的安慰?如果你不認識他,你怎麼能夠把你的眼目調轉到神的寶座、神的應許上?你渴慕聖靈嗎?渴慕他澆灌在你身上嗎?渴慕他進入你的生活嗎?

聖靈要在我身上動什麼工?

耶穌說:「我若去,父就差聖靈來」(約16:7),他既來了,就要在我們身上作三件奇妙的事。你預備好了嗎?

1.指出我們的罪(約16:8-11)

生命改變的關鍵是「悔改認罪」,是自己責備自己。我們是一種照著「習慣」生活的人,我們可以在自己習慣的生活方式中建立安全感,即使這種習慣在人看來是錯誤的,但仍舊很難因為別人的指正而修改。認識神也是這樣,除非我們發現自己走在黑暗中,需要神的帶領,不然我們不會承認我們需要神。但如果沒有光照在我們身上,我們怎麼知道自己現在正走在黑暗中呢?如果沒有聖靈觸摸人,我們怎麼會知道自己是罪人呢?我們怎麼會自己責備自己呢?耶穌說,聖靈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16:9):

耶穌在這裡所說的罪,不是惡行,不是那些在我們內心的邪念,而是「不信我」,不相信耶穌。約3:18-19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信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在此」。在這裡有一個清楚的宣告,再也沒有比不相信耶穌更大的罪,因為,一切看得見的惡行、看不見的邪念,都會因為相信耶穌而不被定罪(約3:18),我們的罪身會因耶穌的寶血而被洗淨,「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神是公義審判的神,但他不是不給我們出路,我們的出路就在耶穌基督身上。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看見我(約16:10):

我們常會說,「我不需要耶穌的,我又沒遇到什麼困難,而且我這輩子沒行過什麼壞事阿,這樣還不夠嗎?」不,不夠。羅10:3說:「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一個人之所以覺得自己是個有好行為的義人,是因為他不順服神的義,「誰能夠真的活出八福裡頭的樣子?算了啦!我這樣就好了,不偷不搶又奉獻,可以了」。如果滿足於自己的義,那麼除非我們能意識到自己的義是不完全的、自我中心的、有缺陷且不足的、自以為義是一種罪,否則我們怎麼會明白福音是好消息?當耶穌離開以後,誰來指出我們自以為義的罪呢?聖靈。聖靈接下耶穌的工作。並且藉著基督徒生命的改變,將神的義活在世人面前。不只是聖靈要為主作見證,基督徒,被聖靈更新的基督徒更要為主作見證(約15:26-27),讓神的義光照世人,指出他們的罪。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6:11):

這裡的審判是指耶穌被釘十字架。一個不覺得自己有罪、自己為義的人,不覺得耶穌的死跟他有什麼關係,他只是可憐耶穌,「你不是猶太人的王嗎?不是神的兒子嗎?怎麼不能救你自己?」在世人看來,十字架是耶穌受審判的地方,但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1-32)。正是在十字架上,我們看見人建立的義、道德、法律,是何等的可笑;正是在十字架上,我們看見耶穌的愛與憐憫是賀等的長闊高深。而聖靈來,要讓我們看見:不是人審判耶穌,是耶穌審判這個世界;不是這個世界擊倒了十字架上的耶穌,是十字架上的耶穌戳破了這世界錯誤的道德判斷。

所以,不要再把耶穌看作是那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可憐囚犯。十字架上的空的!墳墓裡是空的!是的,他為我們受鞭傷和刑罰,甚至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他更是那位從死裡復活的神,在人看來那是場審判!但是在基督徒看來,那是一場勝利!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戰勝死亡的權勢!而「他既然被高舉到 神的右邊,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他澆灌下來」(徒2:33)。聖靈工作的目標不是促成罪的審判,因為世人的罪已經定了(約3:18),聖靈的工作是讓我們這些被告認識到自己所處的危險狀況,為此認罪、祈求憐憫,因為唯有耶穌基督的憐憫可以拯救我們。

2.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2-13)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彼得在五旬節發生的事(徒2:1-4),跳到約2:22-36,當耶穌受死時,彼得是個三次不認主的人,他不明白十字架上復活的意義,但聖靈改變了他。

聖靈引導我們瞭解聖經的真理。

真理,在聖經裡,你不讀聖經,怎麼認識真理呢?以西結的例子(結2:6-3:3)。神告訴以西結雖然服事的路上多有攔阻荊棘,但他與他同行,所以不用害怕,而神要他作的事就是:「聽神的話!勤讀神的話!讓神的話成為你身體力量的來源!!」聖靈並不是說:「你認識我就好了,我給你另一套新的真理」,耶穌說:「聖靈不憑自己說話,而是把它所聽見的都說出來」。所以今天一個受聖靈澆灌的人,他不會說:「OK,我認識聖靈的就好啦,一切到這裡就結束也沒關係」,他會說:「聖靈,告訴我更多關於耶穌基督的事!告訴我更多他要我作的事!」。

今天福音派對靈恩派最大的誤解就是:「他們都不讀聖經,只追求方言禱告和神蹟奇事」,事實上,你若是去那些教會走一趟,你會發現,恐怕那些教會對真理的教導不亞於你我,甚至在我們之上。CHC的經驗。為什麼?因為聖靈來,不是讓你覺得不再需要認識主耶穌,而是要讓你更渴慕神的話語、公義、良善,神的一切一切。

勤讀聖經、參加查經班、看屬靈書籍,是一種學習真理的方式。而另一種方式是多聽講道。不同的牧師有不同的恩賜、不同的講道方式,有的擅長解經講道,可以把很複雜的聖經分解的清清楚楚的讓你明白隱藏在字裡行間的真理(例如Charles Stanely);有的牧師擅長用說故事的方式講道,乍聽之下好像很簡單,但是你卻記得信息的核心,並且被感動被鼓勵。Ekman牧師就是屬於這一種,他的信息很簡單(簡單不表示他不解經),可是很深很有力量,真的進到你的心裡,而且你會說「我就要這麼做」。

這不是說我們就只在家裡看電視、參加特會就好了,更不是說要分黨結派,像是哥林多教會一樣(林前1:12)。我們要做的,是知道全備的真理,知道那在十字架上的奧秘。

聖靈也引導我們瞭解我們原本不明白的真理。

我們常把「方言、醫治、釋放、趕鬼」歸給靈恩派,然後宣稱我們的態度是小心謹慎,並論斷這些人的行為會使人跌倒,有欠考慮。但我們真的瞭解這些真理嗎?或者我們是用我們的理性去理解聖經中的神蹟?我們用那些看起來很科學的言詞把神蹟解釋成為「屬靈上的意義」,所以身體的醫治不見了、心靈的釋放不見了、屬靈的爭戰不見了、死人的復活不見了。表面上看起來,我們把福音用更多人能接受的方式傳揚出去,但實際上,卻是在窄化神真實的作為。在我的認知範圍裡面我接受,在那外面就只是比喻。一旦我們這樣做,這不是福音、不是真理,這是人的義。

太11:4-6。當約翰差人來問耶穌是否就是彌賽亞時,耶穌給的答案是一連串的神蹟,並且他說:「那不因為我而跌倒的人有福了」(太11:6)。我們可能對福音有一個自己的期待,但神所做的,卻遠超出我們所能認知的。所以,當我們遇到我們不瞭解的事情時,不要立刻背誦經文論斷人,應該禱告求問神:「我真的不瞭解,這是神的教導嗎?如果不是,聖靈你告訴我哪裡出錯了?如果是,聖靈你開啟我的眼睛叫我能夠明白」。林前2:9-10。

3.使我們能榮耀耶穌基督(約16:14-15)

基督徒生命的三階段是:認罪悔改,進入真理,榮耀基督。

耶穌必定要得榮耀,他要藉著十字架、復活和升天,回到他父神的榮耀中,與他同在(約17:1-5),然後才賜下聖靈來(約7:39)。不只如此,耶穌更藉著聖靈在信徒中的工作,得到更大的榮耀(約17:10)。我們是榮耀耶穌的器皿。神的榮耀,使我們與耶穌基督合一,並且讓世人在我們的合一(合一,是全教會,老人與年輕人)上看見神(約17:22-23)。耶穌說:聖靈之所以能榮耀我,因為他要把從我那裡所「領受的」都「告訴」你們。「把領受的都告訴你們」,這是一個基督徒領受神恩典、真理、憐憫,並且活出真理、活出見證的過程。

要活出真理來,要讓真理從我們的耳朵進去,然後從我們的身體行出來,最後從我們的口成為見證。如果我們不去關懷人,我們怎麼理解「與哀哭的人同哀哭」?如果我們不禱告,怎麼理解「聖靈會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傳福音是一個用生命換生命的工作。但我們其實會想逃避這種牧養關懷的工作,因為叫人坐那裡乖乖的聽我們教導比較容易,但叫我們乖乖的聽人訴苦甚至與他一同禱告,反而是比較困難的。我們之所以如此,可能源於一種知識上的驕傲的驕傲,「你這問題多看看聖經就知道了」;可能源於我們害怕承擔別人生命的苦楚,「我很忙耶,交托給神吧,反正不要交托給我」;可能源於我們害怕跟別人分享我們生命是怎麼被神改變的,「我怎麼能夠承認我也曾經有軟弱失喪的時候」。但只有我們先承認自己的軟弱、先用生命經歷神、先關懷別人的生命,我們所傳講的才能真的碰觸到那人心中需要被安慰的地方。

聖靈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門徒也要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15:26-27)。基督徒藉著他們的信仰告白、喜樂的順服、迅速成長的信心、甘心受苦和服事的心志而榮耀了耶穌。基督徒不僅要知道神的真理,更要活出神的真理。這樣世人才會因為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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