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sen(1991,1994,2001)對『全球城市』的研究指出,城市並沒有隨著通信科技的進步而宣告終結,相反的,從80年代以來的發展來看,隨著生產空間的分散,跨國企業對「控制能力」的需求反倒使生產者服務業同時出現功能分散與地點集中的現象。一方面,由於生產者服務業所需的知識成本不是一般跨國企業所能獨力負擔,因此由專業化生產者服務業所形成的外部市場取代了過去跨國企業的內部機制;另方面,由於服務業產品不依賴與顧客之間的鄰近性,並且都會中心才能提供高收入的生產者服務業工作者所要的舒適與生活方式、通訊設備、以及創新環境(milieux of innovation),因此,生產者服務業只集中於少數先進國家的幾個特定城市,例如紐約、倫敦、東京。SASSEN並且認為,由於生產者服務業的知識具有固著性,並且需要頻繁的面對面接觸,因此這些產業的會聚集在全球城市的中心商業區。
然而,經驗顯示,並非每個城市都是如此。
在新加坡,從殖民時期以來,萊佛士廣場(Raffles Place)就是新加坡商業貿易的核心區位;建國以後,近85%的金融從業人員都集中在萊佛士廣場(Dale,1999),並且跨國企業亦設立在此。但是在台北,隨著時間的不同,中心商業去有逐漸東移的情況出現,並且生產者服務業的空間分佈是分散在南京東路、民生東路、敦化南北路到信義計畫區周邊,而外資多半集中在非政府所規劃的敦化南北路上(魏少君,2002)。
為什麼?生產者服務業在這兩個城市同樣有明顯的成長,但是在區位分佈上卻有所不同?這樣的區位分佈對於都市又有何種不同的影響?
這樣的提問最常遇到的質疑是:既然都在同一個城市,區位上的分散與否是否會影響到生產者服務業所需要的面對面接觸或創新環境?如果沒有影響,那麼這樣的比較又有何意義?面對這樣的質疑,我認為,全球城市的功能從來都不是從辦公室數目多寡就可以簡單界定的,而是要從辦公室所構築的產業網絡來加以認識(Taylor,2002),而區位分佈則具體而微的體現出這種網絡關係。而Pryke(1994a)對於倫敦城金融區位移動的研究則清楚的指出,生產者服務業在空間上的分散(或者說,擴張),所代表的不單單是區位選擇,更是城市在金融功能和運作機制上的轉變。而台北中心商業區的移動與分散,正好說明了此一過程(魏少君,2002)。如此一來,有意思的問題反而是問:為什麼新加坡的中心商業區未曾像台北(或者倫敦)一樣出現過移動(或者說擴張)的現象?而是一直都以萊佛士廣場作為聚集處?
這樣的提問會遇到另一種質疑:新加坡和台北不同的區位分佈是否只是都市規劃下的結果?的確,產業的區位分佈會受到都市規劃的限制(或者說,導引),但並不是完全受到都市規劃所決定。一個簡單的反例是,雖然台北市政府規劃信義計畫區作為金融特區,但生產者服務業卻並未因此集中起來,反而是延續其分散的情況。因此,我們並不能視區位聚集為都市規劃下的必然,而是要看國家的都市規劃如何成功的導引廠商的聚集(反過來說,也可以問其如何成功的限制廠商分散)。並且,我們更要把都市規劃(以及其所搭配的經濟政策)放回其所處的歷史脈絡,看看此一方案是在何種的情境下被生產出來。
而當我們去逼問都市規劃是在何種脈絡下被生產出來並且分析其如何導引都市區位的分佈時,我們就開始了都市區位如何影響都市社會的討論。這方面的討論,當然是芝加哥學派人文區位學的理論貢獻。然而,正如Sassen(2000)所言,面對『全球城市』,研究者所要面臨的理論問題是跨界線(trans-boundary)的互動如何生產社會空間形態,這不是芝加哥學派那種單一位置、單一尺度的分析框架所能處理的。而且,從實際經驗裡我們也發現,區位對都市社會的影響並非是等『聚集形成』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都市規劃與政策論述『一個可能出現的聚集』時就已經發生。而從台北和新加坡經驗裡,我們也可以發現,這個『可能出現的聚集』是如何成為統理整個都市矛盾的力量。
然而,經驗顯示,並非每個城市都是如此。
在新加坡,從殖民時期以來,萊佛士廣場(Raffles Place)就是新加坡商業貿易的核心區位;建國以後,近85%的金融從業人員都集中在萊佛士廣場(Dale,1999),並且跨國企業亦設立在此。但是在台北,隨著時間的不同,中心商業去有逐漸東移的情況出現,並且生產者服務業的空間分佈是分散在南京東路、民生東路、敦化南北路到信義計畫區周邊,而外資多半集中在非政府所規劃的敦化南北路上(魏少君,2002)。
為什麼?生產者服務業在這兩個城市同樣有明顯的成長,但是在區位分佈上卻有所不同?這樣的區位分佈對於都市又有何種不同的影響?
這樣的提問最常遇到的質疑是:既然都在同一個城市,區位上的分散與否是否會影響到生產者服務業所需要的面對面接觸或創新環境?如果沒有影響,那麼這樣的比較又有何意義?面對這樣的質疑,我認為,全球城市的功能從來都不是從辦公室數目多寡就可以簡單界定的,而是要從辦公室所構築的產業網絡來加以認識(Taylor,2002),而區位分佈則具體而微的體現出這種網絡關係。而Pryke(1994a)對於倫敦城金融區位移動的研究則清楚的指出,生產者服務業在空間上的分散(或者說,擴張),所代表的不單單是區位選擇,更是城市在金融功能和運作機制上的轉變。而台北中心商業區的移動與分散,正好說明了此一過程(魏少君,2002)。如此一來,有意思的問題反而是問:為什麼新加坡的中心商業區未曾像台北(或者倫敦)一樣出現過移動(或者說擴張)的現象?而是一直都以萊佛士廣場作為聚集處?
這樣的提問會遇到另一種質疑:新加坡和台北不同的區位分佈是否只是都市規劃下的結果?的確,產業的區位分佈會受到都市規劃的限制(或者說,導引),但並不是完全受到都市規劃所決定。一個簡單的反例是,雖然台北市政府規劃信義計畫區作為金融特區,但生產者服務業卻並未因此集中起來,反而是延續其分散的情況。因此,我們並不能視區位聚集為都市規劃下的必然,而是要看國家的都市規劃如何成功的導引廠商的聚集(反過來說,也可以問其如何成功的限制廠商分散)。並且,我們更要把都市規劃(以及其所搭配的經濟政策)放回其所處的歷史脈絡,看看此一方案是在何種的情境下被生產出來。
而當我們去逼問都市規劃是在何種脈絡下被生產出來並且分析其如何導引都市區位的分佈時,我們就開始了都市區位如何影響都市社會的討論。這方面的討論,當然是芝加哥學派人文區位學的理論貢獻。然而,正如Sassen(2000)所言,面對『全球城市』,研究者所要面臨的理論問題是跨界線(trans-boundary)的互動如何生產社會空間形態,這不是芝加哥學派那種單一位置、單一尺度的分析框架所能處理的。而且,從實際經驗裡我們也發現,區位對都市社會的影響並非是等『聚集形成』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都市規劃與政策論述『一個可能出現的聚集』時就已經發生。而從台北和新加坡經驗裡,我們也可以發現,這個『可能出現的聚集』是如何成為統理整個都市矛盾的力量。
Comments
第一次的訪問經驗讓我發現到,原來新加坡的都市規劃和「社會福利」其實是和「社會控制」有非常緊密的關連。
在新加坡的「組屋」(類似台灣的「國宅」),都有非常完善的生活機能以及公共設施,這使得每一區的居民幾乎不用離開所居住的區域,便能夠滿足生活一切所需。如此一來,除了上、下班之外,幾乎不需要出遠門辦事。這種生活機能的設計,再加上新聞、網路管制,更大大減低了群眾政治性聚集的可能了。如此一來,連反對黨的空間都被剝奪了。
而新加坡特殊的社會福利制度,每個月的收入必須提撥三成以上進入社會保險專戶,這筆錢只能有兩個用途:買組屋、醫療支出。這種制度一方面政府取得大筆資金可以在國內外進行投資,另一方面,人民手中的現金有限,必須要更加努力工作增加現金(實質)收入,不然無法維持生活水平,而且「組屋」只有二十年的居住期限,人們必須時時為了下一階段的居住問題打拼,如此一來,新加坡人民就沒有時間、能力對政府「搞怪」。
在政府層層有形無形的控制之下,新加坡人民又溫馴、又乖巧。讓李光耀一輩子執政不下台,即使退任,還可以作「資深資政」,垂廉聽政。
看了你的文章,想起十幾年前的訪問經驗,不是嚴謹的文章,如有錯誤請見諒。
你所提到關於「組屋」與「社會控制」,的確是如此。不過,我覺得新加坡在都市規劃上「嚴格」多少也與整頓市容好吸引外資有關哩。
說到組屋,之前聽過一個朋友轉述,他在新加坡讀神學院的朋友每天上午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兒子對著窗口大叫:「好無聊阿~」
新加坡沒有夜生活、沒有賭場、沒有色情場所、沒有毒品、連口香糖也沒有(聽說最近有限度開放),應該說,地上連一張紙屑也沒有。
第一次去新加坡時,當天的南華早報的頭條新聞是有人半夜在公路上「遛馬」。把我們一行人笑破肚皮了!
在新加坡當個觀光客還不錯,當他的國民,就敬謝不敏了。
二月底三月初又要去新加坡一趟,還在考慮這次要住在哪裡就是了。
看到您上面提到的這段話,不知道為什麼我腦袋裡出現了這樣的想法,就是
一個條件不怎麼樣的女人,為了討好男人吸引男人,只好努力健身,用力保養,好好打扮
我並沒有性別歧視的issue,要把他改成男人討好女人也是可以
只是覺得讀了您那段文字之後,想一想其實蠻悲哀的,不論是經濟上或是其他方面,條件不好的一方要吸引比較好的一方,就得付出不少代價。新加坡人某方面確實犧牲了自由與個體...
just a thought
晚一點來寫一點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