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ght to the City


今年六月David Harvey應邀來台參加「第三屆國際城市論壇會議」,並且在閉幕典禮上給篇演講。那時候我人雖然返台在家,卻因為沒有管道得知這消息,只能在事後徒呼負負。碰巧剛剛在Youtube上找到當天的完整演說,就順手po上來。

Harvey這次演講的題目是:「The Right to the City」(到城市的權利),他後來在新左評論上也有一篇同名文章。不過,讓我覺得該反省的不完全是演講與文章的內容,反倒是衛紅所做的現場紀錄
就像與會者David Harvey在閉幕場,亦即李鴻源上場、三鶯部落發言前所說的,兩天來的「城市與水」研討會中,除了美麗的簡報圖片、宏大的發展遠景之外,我們竟完全聽不見這些學院專家如何思考那供給城市不斷發展的「剩餘」究竟從誰的身上來?為了誰而耗費?放回「三鶯」等都市原住民部落的例子,李鴻源一席「Harvey的提醒我很贊成,我就是在做對話的工作」更何其弔詭,如果李先生無法注意到,都市原住民正是作為城市發展奠立其上的死屍、基礎而存在,那麼如何談論都市住民的「普遍權利」與生存現實?如果李先生只見到這事一群窮人、住不起一般住屋,但是卻看不見這群人是歷史發展的後果、是台灣經濟奇蹟的債務與代價,那麼「城市與水新觀念」,究竟要打造誰的城市?而我們的規劃學院,在這樣的場合又該抱持怎樣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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