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書展‧衝突(三):信仰

終究是要回到聖經。

約翰福音八章一到十一節有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故事: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sin)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condemn)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condemn).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sin)了』。
在這節經文裡,法利賽人和文士帶這女子來是要試探耶穌,得到告他的把柄--如果耶穌決定要處死此婦女,就違背了羅馬的法律(當時猶太人並無宣判死刑的權力);而如果耶穌不處死此婦女,就當眾違反摩西的律法(利未記二十章10節、申命記二十二章22-24節),亦即公然與民眾所認定的準則為敵,立即就失去大家的擁戴。

然而,耶穌的回應卻讓我們看到『罪』的兩種不同層面。

耶穌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前一個罪,是condemn,是法利賽人所談的罪,一種建立在律法、祭司體系、社會規範上的罪(罪的系統);後一個罪,是sin,是人因為他的行為而背離神已致失去神原先造他的樣式(罪的本質)。法利賽人想用律法將那婦人定罪,但耶穌卻點醒法利賽人--世人都犯了罪(sin),因此沒有人可以可以審判人,只有神可以,並且只有神可以赦免人的罪;婦人以為她是因為律法上的罪被帶到主的跟前來,但耶穌卻他看到--比起律法上的罪,神更在乎是信仰上的罪。也就是:背離神,失去神造你時原有的樣式。

因此,當基督徒在問『what would jesus do?』時,耶穌教導我們兩個不同,但卻不是矛盾,的行為準則。

一方面,基督徒要對『罪的系統』保持一個批判的態度,因為許多表面上出於社會規範(甚至宗教道德)的控訴,背後其實隱藏著控訴者自私的意圖以及對特定群體的壓迫。而對罪的系統的批判,不但是來自我們在知識上的理性分析,更來自我們的信仰。因為,人沒有定罪,更沒有赦罪的權柄,定罪與赦免都是神的權柄。

另方面,基督徒更要對『罪的本質』保持一個儆醒,因為一個社會不控訴,甚至不以為意的行為,不必然等於神所喜悅的行為。而只有當我們除去了一切的外在規範與壓迫時,人才能夠單獨的面對神,並且因著聖靈的光照,承認那些我們隱而未現甚至不以為意的罪,並且藉著悔改,與神和好。

換言之,基進的社會運動者和虔誠的基督徒並不是一組對立的關係,解放與福音更不是兩個互斥的概念。因為,只有福音才能帶來真正的解放,只有信仰能夠持續行動的力量。

所以,在面對像真理堂和女書店這樣的衝突時,基督徒非但沒有理由簡單的選邊站,反而應該在喧嘩的眾聲裡辨明:哪些控訴是出於罪的系統?哪些行為是罪的本質?哪些是社會的壓迫?哪些是真實的信仰?

這從來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當我們,基督徒,企圖在這事件上討論信仰時,更是如此。因為這世界對於教會的批判是那麼理所當然,而我們所談的信仰卻又是如此的難以理解,這使得基督徒在這件事情的討論上常常顯得左右為難,甚至常為流彈所傷。

有時候我會想,這是不是因為這社會對基督徒的印象太過刻板--一個好好先生的樣子,總是笑嘻嘻的不與人爭--以致於世人習慣(甚至喜歡)的基督徒不是一個為公義而行動的基督徒,而是一個在聖誕節發糖果的基督徒。於是,為了避免紛爭與他人嘲笑的眼光(這種講死人復活的宗教你也信?!這種保守的宗教你也信?!),基督徒也往往懦弱的不敢表示自己真正的想法,以及那些來自信仰的反省。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有一段值得我們反省的話: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 神的奧祕。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大能。 林前二:1-5)
哥林多是個商業繁榮的城市,城裡有一座愛之女神的廟宇,廟宇裡面有數名女祭司,都屬「聖妓」,她們在夜裡從山上下到城裡大街上從事賣淫之業。哥林多同時也是一個文學與哲學高度發展的地方,當地的希臘式思想較趨向於個人主義,不甘受辱、也不願容忍重視個人才智之發展,貲財之累積及個人行動上之自主。在這樣的環境下,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會信徒遂有捨靈趨世之勢。

面對處在此種環境中的基督徒,保羅卻不是用複雜的知識來傳講神的話(林前二:1),而是借著聖靈的幫助(林前二13-14),傳講那被人視為愚拙的十字架上的耶穌(林前一:18)。這不是因為保羅沒有能力、沒有知識用哥林多人喜歡聽的希臘哲思來傳講,乃是因為他知道,如果基督徒是憑著人的智慧來傳講神的道的話,那人即使表面上相信,也不過是被知識所說服了,而非真的因神的光照而認清自己的罪且相信十字架上耶穌的救贖(林前二:5),這樣的人也往往容易因為知識流風的轉向而改變其信仰。因此,即使保羅面對的是一群有智慧、懂哲學、辯才無礙的人,他仍然勇敢的傳講那被人視為愚拙的真理,因為他深信:『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

於是乎,當保羅說:『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時,他所害怕的並不是世人,而是神--『我傳講的合乎真理嗎?我傳講的是屬世的知識還是屬神的智慧?我傳講的是神的大能還是自己的好惡?』當基督徒想到自己所說的話是要對神負責時,我們就會像保羅一樣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但,卻也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所要面對的是神(並且單單是神),我們便坦然無懼。

這不是說每個基督徒都要變得基要保守,甚至要藉著排擠譴責其他群體來確認自己的信仰,因為信仰從來都不是靠著『否定與排除』而得到確認的。而是說,即使我們所持的信仰在這個世界顯得不合時宜,我們仍要有勇氣堅持下去。世界越是混亂,服事越是艱難,服事者越要過謹守的生活;世界越是恥笑我們的信仰,我們越是要在聖經上扎根,越是要牢牢地守住聖經所教導的真理。

因為,基進也罷、保守也罷,若不是立基在基督信仰上頭,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阿們!
讀得我十分的感動,是阿,天地將要廢去,惟神的話語將永遠長存,這是我們唯一堅持的,無論時代的潮流怎麼變...
也願神要將更大堅持、捍衛的勇氣與智慧賜給我~
豬小草 said…
其實,第三篇的大綱早在上個星期四就寫好了,大概的內容也在團契分享過了。只是後來,忙著回應,忙著過年,就拖到這時候才寫好。真是抱歉。
關於前半段的內容,你作了非常好的分析,建議可以再從另一個角度作一個summary:「罪行」與「罪性」,也許就更清楚了。
Anonymous said…
看了完結篇,跟網友doggielucky一樣,心裡十分阿們!
沒想到過了個年,第二集竟然有高達60幾篇的回應,依據anarch朋友的回應,原來都是因為小妹的一句:「非常沈痛」換來那麼精采的討論
看來因為如此造成大家過年期間熬夜筆戰,我得說聲「進拍謝!」,始作俑者在南部玩到瘋了...實在非常給他過意不去...>.<

其實原本我也想跟小草、狐大、anarch一樣,也來發文抒發一下自己的感受
但是一方面自己實在是才疏學淺,即使也是學法律的,也實在寫不出像狐大那樣論述公私法領域的好文
另一方面更是因為,未婚夫在聽我雜七雜八講了一堆我對這件事情的感受後,只對我說:「小心贏了真理,輸了福音。」

所以,我想我們回到基督教基本信仰根基:神的愛吧!
在我沒有信主以前,對於基督教,就只是覺得那是一個很拘束的信仰
這個也不能作,那個也不能作,作了就犯罪、要悔改,那時的我覺得才不要信,超不自由的!
於是,我便隨己意而行過著20幾年李明伊早期廣告詞所說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生活

小草文中的那位在性上跌倒的朋友,我想我跟他的經歷應是很類似的:),因為我也說過一樣的話
以前覺得是自由,但是直到神的愛光照我,我才知道自己曾經如此荒唐,背離神起初造我那美好的樣式
剛信主的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罪,我只知道,那並沒有讓我得到我想要的快樂。或許有快樂,但是更有許多我看不見的痛苦、恐懼、矛盾圍繞著我。
敝教會新店行道會的執事曾在一次見證中講到一句經典名言
我想可以拿出來跟大家作分享:「你說你有抽煙的自由,但你其實沒有不抽煙的自由。」
把同性戀、同居、性解放這些詞套進去,應該可以讓大家對於所謂「自由」有一個新的思維

我所沈痛的並非同性戀這個議題本身,而是基督徒面對這些議題的反應
我自己走過這個路,也知道在聖經當中對這些議題的看法
但是一如在約翰福音八章的故事,耶穌沒有定我的罪,他重新賜給我新的生命,挪去我生命中的黑暗,我又能定誰的罪呢?基督徒又能定誰的罪呢?
我只確實地相信,神愛世人,這樣的愛除了相信祂以外沒有任何條件
但是神更渴望我們活出祂喜悅的樣式,以讓我們天天過著喜樂、平安的生活

或許基督徒說話都真的要很小心,因為我們必須為自己,也為信仰負責
神的話,既然都是神所默示的,就應該不會有與字面差異過大,甚至相反的解經
我所謂的「神怎麼說,我就怎麼相信」就是這個意思,這不代表我沒有批判、質疑的能力
只是這樣的反面思考能力都必須在聖靈的掌管下,這真的很重要
天地都能廢去,只有神的話一點一滴都不能廢去,不是嗎?

:)很感謝大家對於這個議題精闢且深入的討論,小妹著實學習良多
豬小草的專文也讓我重新思想神救贖的恩典,重新謙卑地回到上帝的面前
謝謝你們,相信上帝看到每一位朋友為著自己的價值努力奮戰的精神
新春快樂!願上帝賜福予你們~
豬小草 said…
銘偉:

多謝賜教。不過,光是寫這幾篇文章就花掉我好多力氣,關於『罪行』跟『罪性』的說明,還是留待你們神學生來回應吧。不要老是光看我這裡的文章,卻不參與討論阿~XD

oliva:

非常感謝「小心贏了真理,輸了福音」這句提醒,會謹記在心。
Anonymous said…
終於看到第三篇了...會有最終篇嗎?

To 小草,
你寫成這樣,叫咱們做傳道的該怎麼辦!當然,銘偉學長提醒的好(果然有神博的洞見),但是,我看到的是,你對社會現狀的關注和開放對話的態度,是很多教會人士(被教會的牆給擋住視線了吧!)所沒有的。教會需要像你這樣的人!這也是我為什麼不鼓勵你年神學院的原因,怕你被體制化,那我就不能常常有腦力激盪的機會了了!

另,最近實在太忙了,連改寫幾篇文章,沒法繼續人觀和神觀的討論,先擱著,再找時間囉!

To Olivia,

你有抽煙的自由,但沒有不抽煙的自由!這句話講的真好!學起來,感謝貴教會長老囉!
『然而,耶穌的回應卻讓我們看到『罪』的兩種不同層面。

耶穌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前一個罪,是condemn,是法利賽人所談的罪,一種建立在律法、祭司體系、社會規範上的罪(罪的系統);後一個罪,是sin,是人因為他的行為而背離神已致失去神原先造他的樣式(罪的本質)。』

其實以上的論述已經正確且清楚地表達了「罪行」(『罪的系統』)、「罪性」(『罪的本質』)的意義。不需要我再多言了。

小草兄,感謝上帝賦予你可以用社會學的角度來反省信仰的眼光,這種眼光是我們這種「號稱神學專業」的人所極度欠缺的。或者應該說我們這種人對很多議題的敏感性已經遲鈍了。

所以我十分同意露娘的意見,你的眼光與洞見其實也可以在神學的反省與建構上貢獻更多的力量。

我常勉勵人也自我鞭策:「如果講台下滿滿都是熱愛上帝話語、渴慕上帝話語、認真研究上帝話語的弟兄姊妹,那麼講台上的那位,就不敢在講台上隨便亂來了。」
不過也從另一個角度彼此提醒,當基督徒面對「罪」的議題的時候,往往容易對「罪」「大小眼」。
例如曾有牧師如此公開說道:「我敢保證,我教會的年輕人沒有一個犯了婚前性行為的罪」。如果這是真的,可能是個了不起的牧養成就。不過,我倒想問這位牧師,你的青年會不會說謊、欺騙、不誠實?會不會嫉妒?會不會憎恨別人?會不會.....。
「婚前性行為」的罪比「說謊」的罪大嗎?在基督信仰裡,罪就是罪,沒什麼大罪小罪的差別。如果基督徒對罪的態度是「堵住大的,放走小的」,我們終將被那些看似是小的罪淹沒而不自知。

換另外一個角度,從人的經驗來看,有些罪行是容易克服的,然而我們卻也會經驗到,有些罪行可能會花上一輩子的時間與之奮戰。也有一種狀況是,同一種罪行,對A來說,很輕易地就克服了,但對B來說,卻是必須常常與之互相角力,換來的是全身傷痕累累,疲憊不堪。

我想這時候,我們才會明白我們需要耶穌基督。
豬小草 said…
哈,別戴高帽子了。我這點斤兩,露娘在前一篇文章裡的回應就已經言簡意賅的講完了。
Anonymous said…
豬小草版主好:

當了潛水客許久,終於不得不發言。原因如下一:我是各打死不退的女性主義者加女書店長期盟友二:我是立報性別版記者,親手採訪女書店與真理堂的爭議。

先說明我的立場如下:

一看見版主及網友以真誠、反省的態度討論這次事件,真的讓人很感動,雖然我原本覺得真理堂有點小氣(畢竟女書店很小阿!根本對教會不構成威脅)

二:我採訪溫羅丁的工作人員,據她們表示,教會的立場其實很清楚開明(尤其是耕莘),教會工作人員原本並沒有一定要晶晶、女書不能擺攤,後來是考量到教友對於同志的立場,才要求迴避。

三:我個人認為(晶晶阿哲也這樣說喔),教會對同志有既定立場這點沒什麼,多元社會本來就是容許意見各自表述,擺攤的道路屬於教會產權(溫羅丁工作人員說的,我也有點不懂拉!),教會當然有權不給(自己所不認同者)設攤。站在捍衛自己立場的角度,我認為教會其實沒有明顯的錯誤,如果要指責教會,只能說(唉壓!這間教會家大業大,幹嘛對一個小店那麼窮緊張,有失風度喔!)

四:既然教會沒有問題,那錯的是誰?我認為答案是溫羅丁聯盟主事者。為了地點問題,主辦單位捨棄自己的盟友、放棄對於小眾、邊緣之聲的獨立立場,我個人覺得真是有點...那個拉,加上溫羅丁只跟阿哲溝通,卻忘記/疏忽了跟女書店說明、討論,導致女書店很火大,演變成教會打壓女書店的論述,其實教會是跟女書店立場相左,還不到打壓拉,女書店是被溫羅丁耍了,我是說,我不相信公館除了真理堂與耕莘之外別無好地點,頂多就是如ours告訴我的「台大願意借,但是成員不願意溫羅丁跟台大劃上等號」天阿!難道溫羅丁天生要跟教會劃上等號嗎?。

五:我真的很謝謝對於神學有研究的基督徒可以多多討論同志、女性主義等議題。因為保守的教會勢力真的很讓人喘不過氣(某校生命倫理研究中心針對我寫婚前守貞的報導,動用了一個立委、一個神父並拜託我的前同事通電話跟我『研究』,還打電話給我主管...)唉!我不是說交換意見不好,或是說來電指正我的報導不行,但是這樣緊迫盯人,真的讓一個尊敬所有宗教神職人員的小記者,感到非常的困擾阿!)
豬小草 said…
大小姐:

你怎麼可以潛那麼久,尤其是我在(一)就有引用你的報導哩?不過,真是高興你浮出水面留言。

關於真理堂道路權的問題,我想是這樣的。真理堂旁邊那條巷子原本是沒有人行道的(這點老一點的台大人,或溫州街居民應該都知道),其原有的土地面積就是緊貼著巷子(看相片)。但是,由於真理堂選擇以新的都市更新條例來重建大樓,必須提供部分的公共空間出來以換取較大的容積率(也就是較高的樓層),因此才會出現這次貼著巷子,看起來像是人行道的部分(當然,在新生南路邊上是有一些原有的人行道地面的)。這個開放空間,平常是開放給公眾使用的,但真理堂是這空間的管理者,因此如果有活動要租用,的確是要跟真理堂申請的沒錯。

這種用公共空間換容積率的例子,在市區不少。比方像富邦在仁愛路上的大樓。

至於公館周邊的公共空間的不足,應該一直都是個問題。其實即使像真理堂樓下,嚴格說來,也不是個好地方。太狹長,甚至有些攤位是要放在大樓側門入口處,其實也挺不方便的。

至於溫羅丁與女書店之間的矛盾,我有想過,但是因為不瞭解這聯盟中間的過程,所以也不好猜什麼。只是,小眾與邊緣內部本來就不見得一定是有共同立場的(唯一的共同點是反主流?)。或許,這個事件只是把一些內部矛盾檯面化罷了。

至於那個X大倫理中心阿,挺著點,作記者跟blogger一樣,心臟要強阿~XD
Anonymous said…
小草:

剛剛才知道你暱稱的典故呢!真是心有戚戚焉!因為我也是超級愛吃鬼一族,屬於很容易發胖的非胖子(也就是說,常常需要在脂肪上體驗人生樂極生悲的道理,並發揮有種大吃有種少吃的女中豪傑精神)

既然你問了,我也只好說,沒早點浮出水面的原因很簡單,我個性絕非溫良恭檢讓之輩,因此網路論爭這種事對我而言非常危險,不是氣了就是情急說錯話,所以還是等到火藥味稍熄,我再說說話比較恰當,同時也需要一點時間整理想法。

有幾個疑問,想問問

一:基督教對於性教育的看法為何?老實說目前美國推行的以婚前守貞運動為單一性教育(也就是說不教帶保險套的安全性行為)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如果說能把孩子養在真空無菌室當然可行,問題是所有的媒體與偶像都在推崇性與性感的價值阿!所以對於台灣教會立場,我實在很好奇。

二:另外,我想知道,對於性異議者、酷兒(例如同志、變性者、便裝者、SM族、性工作者...)教會容忍的界線在哪裡。

三:美國布希所代表的教會勢力,讓人覺得非常的鴨霸(例如說規定聯合國國際援助款項,不能支柱支持人工流產的組織,拜託!那些第三世界國家非自願懷孕的婦女與小孩,難道有美國社會福利的保障?未出生者的權益為何大過已存在的女人的權益?)

請問教會對於美國右派保守教會立場為何?

拋出這樣大的題目,拜託小草跟露娘囉!(哪有這樣問問題,我覺得自己好像是碰見好貨,拼命買的撈本心態,又或者是記者職業病?所以題目太大,難以回答的,小草你就不要管我了)
豬小草 said…
是的,這三個題目都很大,尤其是前兩個,並不是我所熟悉的,所以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你。

不過,我覺得在這幾個問題上,用全稱式的方式來問「教會」的立場,其實是有點簡化的。因為,如同你在(二)裡頭的討論中看到的,即使都是基督教會,但是長老教會跟國語教會在面對同志議題的立場,其實是大相逕庭的。而我自己粗略的印象是這樣子的(意思是說,有可能是錯的):

1.關於基督教會性教育的看法:

國語教會目前的確有不少教會在推婚前守貞運動(例如新店行道會),但內容是不是「不教帶保險套的安全性行為」,我就不知道了。因為他們在推的時候,我已經結婚了。哈。

而長老教會呢,對這事情並沒有一定的看法,也沒有特別的教導。

2.對於性異議者容忍的界線:

ㄟ,這個問題比較敏感。國語教會對這些人當然是忍無可忍啦;而長老教會呢,雖然這議題是普世教協最近在討論的議題(長老教會是普世教協的台灣成員),但並不是主流的議題,也沒聽說過總會有什麼特別的報告書與立場。

3.對於小布希背後所代表的美國右派保守教會勢力:

這點長老教會就跟國語教會的立場很一致了,那就是--他們從不關心這些問題。當然,長老教會裡頭還是有不少關心這方面議題的朋友(國語教會應該也有),但那多半是在個人的層次。

當然,這些都是我們在長老教會的地方教會所看到的,也有可能長老教會總會或其他國語教會其實是有特定的立場或作法,只是我們不知道。
Anonymous said…
小草:

你真是各好好型的受訪人阿(對於我那天馬行空的問題努力作答) 謝囉

當然我更同意一個全稱的「教會」,實在無法含括台灣不同體系的基督教現貌,以後我問問題會更小心低!

我想這是一個多元選擇的時代,女性主義與神學、佛學也可以有對話的空間與討論的地方(畢竟對於遭受困境婦女伸出援手者,教會與其組織往往都是第一位阿)

改天有空,我再將自己對於教會(加上保守兩字好了)與性別議題的想法寫出來,也希望能跟小草做一想法的交流。
豬小草 said…
其實把台灣教會分成國語教會跟長老教會兩大類,也是很簡化的,甚至會扯到一些政治上的問題。但我之所以這樣區分,其實跟政治無關。

簡單說來,長老教會由於其信仰傳統與人文主義較為接近,因此對於社會新思潮比較能夠採取對話,甚至接受的態度;相較之下,國語教會多半是持福音派的立場,有的甚至帶有基要主義的傾向。至於新興的靈恩教會,立場則與基要主義有「親近性」。

只是我這樣寫當然是很簡化的分類,細部的分類與討論就會花掉很多時間了。
豬小草 said…
又,我覺得宗教與其他思潮之間的對話空間,的確是存在的。不過在實際上遇到的困難往往是雙方「說話的方式」。唉。
kevin said…
呼~看到以及看完你的文章的過程之曲折,跟之所以走上這個過程我自己幾年的生活之曲折,真的是~~

很高興看到你的文章,那種高興...說來慚愧,主要是"不孤單"的感覺吧。當了教會邊緣人這麼多年(好在受洗了),呆在從長老教會分裂出去的信友堂,現在一個人在法國,沒有說華語的屬靈長輩,和另外一個姊妹自己搞了個查經班,卻心中揣揣...

溫羅汀的事我聽到也有點複雜的情緒起伏。沒想到我還有朋友就置身事中。當然更沒想到有基督徒這麼認真地在這件事情上討論。更沒想到討論的就是我好多年前再和另一群社會邊緣人在一起時拿來在網路上和教會對槓的經文(約翰八章)。

我是一個你說的接觸到社會學的基督徒,不過你的一句話安慰了我:
信仰生命從來都不是靠著選邊站而成長的,它總是建立在我們的掙扎與反省上。

以前我不懂,為什麼教會需要討論這些問題。我一直以為教會就像雨果在《悲慘世界》裡面描寫的那個神父一樣,對什麼人都是開門歡迎的,因為只有神審判人,人不審判人。我自己一直是這樣以為的。當然這扯遠了,我自己的過去,也像小說中的那個神父說的,那只關上帝的事。

祝福你,以及所有你身邊的人。希望有機會再分享。
豬小草 said…
kevin:

在幾次跟教會朋友爭辯的過程中我體會到一件事。有的基督徒表面上看起來在乎的是什麼能作、什麼不能作,實際上卻是把信仰踢到一邊,只撿自己愛聽的聽。而我在乎的是當我們遇到信仰與生活、知識、家庭...等等掙扎時,我們怎麼作選擇?為什麼作這種選擇?

有掙扎,是好的。因為那表示我們在成長。

期待你未來的分享喔!:-)
Anonymous said…
如果說,可以把台灣的教會系統分成長老教會跟國語教會的話,那麼浸信會屬於哪一派呢?新約教會呢?(新約教會大概跟靈恩派比較近,是吧?)
其實關於美國的守貞教育,我一直想要寫一些東西,也一直在蒐集資料。。。但是。。。。時間表,遙遙無期。。。^_^
其實我很想看到不同立場之間的對話,像在這一篇甚或是上一篇回應裡所表現的,雖然有些火藥味,但是我一直覺得有討論才健康。
可惜,大部分談論到信仰的地方,不管是贊成或反對的,常常都是一言堂。不是信者恆信,就是不信者噤不作聲,很可惜
豬小草 said…
meb:

就像你看到的,我再給大小姐的回應裡的分類是非常粗的。若真的把台灣各教派作分類的話,我覺得不太能用一個光譜從左排到右,比方說從「神學到靈恩」,雖然這個是一般常用的簡易分類。

事實上,我會覺得若真的搞分類,至少要有兩個軸線,X軸是「教會對聖經的態度」(聖經無用論→聖經詮釋論→聖經無誤論)、Y軸是「教會對聖靈的教導」(從小心謹慎→全力擁抱)。複雜一點的話,再來個Z軸,是「教會對耶穌的看法」(耶穌是人→耶穌是道成肉身→耶穌是靈);不過這個軸線好像比較是教會拿來說誰是異端用的。

瞧,教會宗派很多很雜吧?!

我想,在大多數的時候,大家都是期望有討論與對話的,只是在討論的時候,「信任」與「熟悉」還是很重要的。以這串討論為例,我大概知道anarch跟你是什麼樣的人,你們也大概知道我的一些想法與態度,所以在討論上不太會失了準,也不會拿一堆帽子來套。可是像彭主筆的斷背山事件就不是這樣了。當討論的人越多,討論的人彼此之間的認識越少,討論的人越想趕快把事情的答案的確立下來,那彼此之間的衝突就越大。

而事實上,在信仰這件事情上,有時候我們必須承認,答案不是立刻就有的。甚至,就像我在你那裡留言說的:「God is not the answer, but the begining of a lot of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