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那個傍晚,我們一家從外頭回來,在電梯裡遇到一個鄰居,手上拿著一個海報。離開電梯前,一時好奇,瞄了一下。「樂生?」,我說。「對阿,下午去抗議,剛回來」。他說得平淡,彷彿只是去做了件該做的事。
是的,那只是件該做的事。
7月11日下午,有一群學生,還有樂生療養院的病友,聚集到台北縣政府前,做他們該做的事。那就是關切整個樂生療養院強制搬遷的問題,並且提出他們許多的疑問,卻也得到縣府一貫的回應。
拆、遷、驅、趕、送。
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的政府在面對弱勢族群的拆遷問題上,卻永遠都是用這種方式在應付。或許對這些政府官僚來說,文化與歷史只有在成為政治利益與觀光商品以後,才有其存在的必要。7月18日,將會有更多的里長、市民到縣府關切捷運新莊線的工程進度,以及樂生何時拆除的問題。他們或許會說:「幾十萬市民的經濟利益與社會成本,你們賠得起嗎?!」
只是,比起那看不見的數字,這一張張清晰可見的臉孔、一條條溫柔吞忍的生命,你們又賠得起嗎?!
Comments
有關集會遊行的修法,這裡有個網頁。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