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個價吧:支票還是爽度?

迴紋針的那篇「部落客新價值?」昨天在黑米引起一些討論。但老實說,我看半天還是不懂天下要跟十八羅漢合作推廣什麼有意義的事情。只能從迴紋針老師貼出來的合作備忘錄中推敲這應該是跟「推廣電子雜誌」有關的活動。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從雜誌社的角度來想,給個十二期的電子雜誌(到時候應該是付費了吧?)當作回饋,聽起來也挺合理啊。不過,那個企劃的溝通方式的確是讓人覺得很不受尊重。

相較之下,有那麼多人自願幫GOOGLE的各項服務打廣告、寫介紹、弄教學,不但樂此不疲,還沒有回饋哩。或者,遠的不說,大家幫黑米寫教學、外掛、推廣,可有收過任何回饋?也沒有啊。不就是「玩得爽不爽」罷了。而或許就是這樣,讓天下這些雜誌媒體覺得悶吧。

只是,我一直有個疑惑,就是到底像天下、數位時代、中時電子報這些主流的新聞媒體是怎麼看他們在網路世界的影響力的啊?感覺上他們好像都「把自己看小了、把部落格圈看大了」,但如果他們真的跳下來認真經營自己的網站與社群,而不是像過去那樣散彈打鳥的話,或許他們會發現,自己其實還是很有影響力的吧(看看中時的部落格大獎吧)。不過,也有可能他們還是覺得自己很有影響力,而對部落客只要略施小惠即可。

所以,說到底,關鍵還是「爽不爽」(尊重、新奇、頭銜、榮耀)而不是「價碼」,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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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嗯,我覺得是互信基礎不夠,也互不了解。
往往主流媒體要利用網路這一塊時才上網去找人或瀏覽網頁,對網路生態陌生,溝通方式或所做的方案不得體,雙方又素不相識,很容易惹惱網友。書到用時方恨少,網路要用時方恨逛得少..
水瓶子 said…
我跟果子離的想法很像,所謂見面三分情,在網路上我或許不曾經跟果子離或是豬小草見面,可是經常來逛網,偶而留個言,就建立起了長遠的關係,而天下這種方式好像只是有事情了才來提企劃,要求協助或是合作,這就看人爽不爽了。

公司與公司的合作靠這是利益與合約,也需要長久的經營,人與人之間靠的不是利益與合約。而現在要思考的就是某公司與某人的合作是怎樣的關聯吧!
Anonymous said…
在於對部落格格主的看輕。認為不過是一些年輕小毛頭搞的事情,哪比的上財大勢大的"主流媒體"!!然後再加一點酸莓的滋味:P
(沒想過部落客除了六年級大會堂,還有活龍俱樂部^+++^,他們就是沒有那種美國時間跟歐洲氣質,及台的要死的韻味,呵呵,酸的哩~)

真應該推薦他們去多看書
(不要求看卡斯特或者上南華去拜讀翟本瑞那一戳人的大作,就看大塊出的"駭客倫理與資訊時代精神"及蟑螂的那本絕版書"網路不斷革命論"--網站應該還在吧?就可以了^^)
豬小草 said…
果子離、水瓶子:

「信任」的確很重要,這點SCHEE也寫到了。而或許就是因為彼此之間沒有信任關係或情義相挺,所以一方會想用合約確保部落客一定有推、另一方也不得看看你給我多少回饋吧。

olivia:

「盡信書不如無書」,我是這樣覺得。
豬小草 said…
又,其實我遲疑的是,像迴紋針這樣把「合作意向書」公開在部落格上,這樣對於新聞媒體與部落客之間的關係,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Anonymous said…
不管其中利益關係,如果有合作意願,
怎麼會用msn,最基本兩方面使用電話詳談不是很方便又清楚嗎?
Anonymous said…
呵呵,可是有時候吊書袋人家才會理你啊:P
Anonymous said…
尤其是對天下這種企業....
(喔喔,我沒說我還懷恨他們那部教改紀錄片唷~~)